2007/5/15

「與能投票制」改革芻議_02構想(20070515-18)

現有投票制度,候選人彼此之間的得票是相互排擠的,
然而,優秀的候選人可能很多,
為什麼選民非得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呢?

舉凡配票、棄保,這類投票行為,統統都只會建立在單數選票之上。
在施行可讓渡投票制或偏好投票制的國家裡,很少聽說有配票或棄保的現象。

「以上皆非」選項,不是我獨創,
而且俄羅斯國會選舉已經施行過此一制度。
其實是很值得參考的作法。

至於何以小選區在國內不僅強化兩黨,更會形成藍綠對立,
國內選舉研究者發了N篇論文,也從來沒說出個道理。

這又是國內選舉研究者整天盲目跟隨美國理論,
而完全漠視真實面貌的一例。

再說,小選區既會強化大黨的力量,
這便使得想出線的候選人,唯有得到黨提名才有生存空間。

這在設計有排藍民調的政黨裡,
是一個絕絕對對反民主的邏輯。

更何況,國民黨動不動就搞勸退、摸頭的手段,好避免過份參選。
這裡勸退、摸頭的代價,難道不是利益輸送(承諾)?

這也是絕絕對對反民主的邏輯。

迷信小選區制,結果只會抹煞小黨,
讓政治參與被大黨牢牢把持住,
進而鞏固國內藍綠對立的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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