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/8/8

創造一個「無法預測結果」的選舉制度_3(20030808)

> 民調中使用了統計的技術來解讀所蒐集來的資料,兩者之間的差別不是
> 在於長期和短線,穩定與波動上,這樣講你了解嗎?
> 明顯地你對統計有誤解

我想是我沒有解釋得很清楚,
我前文所使用的「統計」,其實是指「市調」,
所以才會出現長期與短期的觀點。

把「統計」這個字沒有用得很精準,是我的錯。
(因為昨天沒吃早餐的緣故嗎?)

我知道「統計」是一套方法,
而「民調」是應用「統計」的一種研究行為。

搞統計的未必要作「調查」,
但搞「市調」或「民調」的卻非得「調查」不可。

不管「統計」在學理上多麼完美,
只要「調查」所得的資料有誤,
「統計」的結果就沒那麼準確。

然而,一般的市調可以針對長期的研究客體進行觀察,
但民調卻不容許這麼作。

另外....
搞統計的除非專攻方法學,
不然幾乎沒有幾個不碰「調查」的。

> 我沒認為投票結果就是民意!我認為的是民調可以蒐集到許多資料,用以佐證民意
> 而誰說民調只關心投票結果了?

我的問題就是:
民調所得到的資料,
就真的能足以代表民意嗎?

想要真正了解一個人的意見與立場,
可能非得問上一百個問題不可。

但,如果現在搞民調的人,
真的每個受訪者都問上一百題,
可想而知,她根本得不到足夠的顯著樣本數。
(這是研究成本的問題)

因此,選舉民調終究會限縮為對「行為」的研究。

「民意」與「投票行為」不能直接畫上等號,
而專門研究「投票行為」的「民調」,
也不可能就此得出對「民意」的真正了解。

學理上認為可以,這是一個方法論上的謬誤;
因為「意見」除非被深入挖掘,不然不可能完整得之;
所以,「意見」不可能完整地被研究,
能夠客觀研究的,只有「行為」。

> 事實上,在民調的過程中,不論是問卷或電訪,所設計的題目都不可能只有
> 一題:你要投誰?所以,在不同題目的交叉檢查之下,我們可以知道更多選民的
> 態度,而選民的態度是民意的一項指標,這點你也不能否認吧?

一般能問上四十題就很偷笑了....
其中,還有受訪者的基本資料,
因此,實際上的相關題目,
最多只有三十題不到。

三十個題目,想要交叉在幾個研究變項下?
說穿了,到最後都只是落在研究者自定的變項之中。

這樣的研究有沒有意義,或許有。
但基於這樣的研究所作的預測,有沒有意義,
我想沒有太大的意義。

> 民調的價值不在於不夠精確;而在於相較於其他現有的工具中,它是比較能
> 提供更多資訊的工具,於是人們才會用它!

不是因為它能提供更多資訊,
而是因為它很“科學”。

實際上,質性研究所能得到的資訊絕對都比量化研究來得多。

量化之所以吃香,
絕對不是因為它能得到「較多的資訊量」!

或許一方面是因為「方法論上的科學主義」的緣故,
另一方面,或許是因為「成本」與「效益」的緣故。

我不敢說「民調研究」一點意義都沒有,
(雖然我可能情感上這麼認為....)
但我絕對反對「民調研究」將自己推到絕對的崇高地位。

> > 這是「科學」的自大。
> 又來了,請就事論事,別動不動就用一個帽子來扣,行嗎?我蠻感冒你這種用語的!

「科學的『自大』」是個情感上的用字,
但這與「扣帽子」有何關係?

再說,這是我對於「科學主義」的反感,
並不是對特定人士的非議。

> 如何得知?就是看過去的民調結果得知的啊!如果沒有過去的結果,我們如何知
> 道要針對中間選民開拓票源呢?

以上兩行不就正是參選人的心聲嗎?

請問:政治研究者為什麼要在乎「如何開拓票源」?

又不是她參選,
如何開拓票源與她何干?

這樣,豈不是犯了
「不能獨立於研究客體之外」
的科學方法論的錯誤嗎?

> 不會一樣,但是誤差也不會太多,如果你硬要說不同得票率顯示民調無用,

我不是說:「民調」無用。
我是說:「單看得票率」是無用的。

> 1.民調不是只有在選前才有價值,事實上,歷次的"選前"民調結果都會被納入
> 對當前選舉的預估與參考!一次的選前民調,不只可以用來預估該次選舉,
> 也能提供給日後選舉參考,所以就算是選後,那一次的民調也仍有價值!

問:
「價值」所指者為何?

問:
到底對「誰」來說,
那是“有價值”的?

問:
為什麼政治學者要在意這種「價值」?

問:
到底什麼是「政治」?

如果沒能回答前述問題,
就直接認為「那是有價值的」,
這不是很奇怪嗎?

> 2.禁止選前民調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,今天就算政府機構,研究單位約好不在選前
> 做民調,難道候選人不會自己做嗎?做了之後得出的結果就算不公布,也一樣可
> 以被用來擬定選戰策略,一樣可以針對所測出來的"可能"民意,來決定選戰訴求!
> 民調絕對會為各候選人所愛的!想要禁止它幾乎是緣木求魚,除非約定好,
> 不公布選前所測得到的民調結果,這樣做是為了不讓選民有機會操弄棄保效應!

要用法律來禁止任何人在選前作民調,
這是不可能成功的;
因為這是個經濟問題,
只要利益夠大,成本夠小,
「作民調」能幫助我當選,
誰都會想這麼幹。
正所謂:
殺頭的生意有人作,
賠錢的生意沒人幹。

因此,我從來都不主張禁止選前作民調。

我所主張者,
是設計出一套選舉制度,
讓投票的行為多樣化,
使得「對於『投票行為』的『預測』」變得不可能。

在我目前的藍圖裡,
這個制度對於每個參選人都相同對待,
因此它在設計上是公平的。

如果一套“公平”的制度,
同時又能讓所有人無法準確預測其結果,
那有什麼不好?

參選人並不會因為無法順利預測就放棄參選。
如果她仍要繼續參選,那她該作些什麼?

這個時候,參選人就得回頭思考:
「自己」與「選民」之間的關係。

換句話說,口水、抹黑之類的技倆會變得不受歡迎,
不是因為它們不道德,
而是因為沒有人知道用了會不會有反效果。

換句話說:
就是用制度來創造出一種參選的恐怖平衡。

> 這樣做等於在處罰做民調的人(或公司),
> 民調無罪!!!民調無罪!!!

很多人靠印選舉旗幟討生活,
這些「旗幟」也是無罪的!
問題是,當選舉結束,這些旗幟通通都只成為垃圾,
整個社會為了定期的選舉而負擔龐大的環保成本,
這整個行為就未必是無罪的了。

同理,
檳榔好端端地長在林間,也沒有什麼罪過。
但是,因為賣檳榔的利潤高,
因此有很多人為了種檳榔而砍掉原有的森林,
使得植被流失,
這整個行為也未必就是無罪的了。

就算「民調」無罪,
同時,搞「民調研究」的人也沒有惡意,
但,如果這一連串的「沒有惡意」
最後卻對我國的政治形成傷害,
這難道就應該嗎?

> 政黨們沒了民調利器一樣可以操弄選舉的,不是嗎?

正是因為有民調,
政客們就可以不用去管什麼是「應該」的,
她們只要討好選民即可。

而這,是我認為本世紀民主政治正不斷沉淪的原因。

事實上,只要有所謂「支持度」的數據可供參考,
政客永遠都會為了討好選民而行事。

也許有人會質疑:這與民調無關!

或許。但試想:
如果你今天剛就任公職,
下次的改選在四年後,
假設:你在往後的四年裡,
完全沒有任何民調或支持度可參考,
但你又不能坐在位子上每天等下班,
請問:你該作些什麼?

仔細想一想,就會發現這個情境是個很可怕的狀態。
因為資訊不足,所以政客永遠都不知道人民想要什麼,
也就永遠活在「作決定」的恐懼中。

在此恐懼的情境下,
我想,最後只會出現三種可能的結局:

其一,
政客會不顧一切地想要找民調工具來用。

其二,
政客會怕得什麼都不敢作。

其三,
政客會因為沒辦法,
只好回頭根據自己的信念與理念行事。

這裡,我不對第一種結局作討論。

第二種結局,會讓政客失去連任的機會。

第三種結局,
政客不是因為其理念受歡迎而連任,
就是因為其理念不受歡迎而落選。

> 了解選民就已是一個再堂皇不過的理由來做民調了!

我們花上一輩子的時間,
都未必能真正了解一個人了;
何況是想了解一百萬個人?

到頭來,我們所了解的,
終究只是很片面的表象。

如果我們對於「選民」的了解只及於表象,
那我們的政治實務也就永遠只能很浮面地幹些討好選民的事。

> 一件對選民有利的事嗎?討好選民本就是政治人物的本份與天職,
> 重要的不是他們去討好,而是他們討好了之後開出的支票要兌現,

這兩行不就是陳水扁的所作所為嗎?

反正外省人也不會投給他,
怎麼討好也沒用,
所以乾脆就透過合法程序來剝削外省人,
或者是拿全民的錢來貼補他的支持者。

這個現象在過去三年內不很眼熟嗎?

這正是你前面兩句的論點。

如果民主政治只是憑著相對多數來分括資源,
那猶太人被屠殺,也是活該;
有色人走在路上就被當成是恐怖份子看待,也是活該;
原住民在西部不受重視,,也是活該。

如果照前面兩行的論點,
反正我只要照顧那些有投票與可能會投票給我的人就好了,
其他人的死活與我何干?

顯然,這樣的政治不是我們所需要的。

> 所以重要是在選民的監督上!如果這次討好了選民後就未能兌現自己的承諾,
> 那麼下次選民就不選他啊!這就是給予政客的處罰啊!

陳水扁只要繼續發放老農津貼,
繼續給予計程車司機優惠補助,
他還是可以繼續當選。

你的觀點,代表了當代政治科學界的觀點,
但這是實然,而且是一個很糟糕的實然。

我談的是應然,而且是可能可以實現的應然。

> > 在理論上能充分表達人民意見,
> > 但實際上卻難以讓人在事前預測的制度,
> > 豈不是民主政治之幸?
> 很可惜我不認為這兩個命題能同時成立!

目前我所計畫的藍圖是朝這個方向在走,
裡頭還有一些瑕疵,
因為我希望能用同一套制度來兼顧單複數席次兩種公職體制。

國內目前對於選舉制度的改良,
說來說去只有兩輪投票制與單一選區兩票制,
後者需要動到選區,這是改革最困難的地方;
前者看起來好像不錯,實際上法國最近的總統大選殷鑒不遠!

我所設想的制度希望能同時容納前述兩種選制的優點,
而能避免前述兩者缺點。

目前還差一點點。
等到我構思成熟,再丟出給大家指教看看有何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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