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/8/7

創造一個「無法預測結果」的選舉制度_2(20030807)

> 事實上,基於單純社會科學研究的角度,民調就是一種工具,幫助研究者了解
> 這群人的態度,這其實是可以不被候選人使用的;

學界當然會這麼認為。
(不然自己就失去立足之地了!)

但是,選舉民調除非在事後才公開,
不然,哪個候選人不會想利用民調來操縱競選策略呢?

在學界的學者就算很守分際,
那些撈過界的未必就懂得分寸,
更何況,還有很多學了民調的政研所碩士畢業生,
畢業找不到工作,進候選人身邊搞民調謀頭路,
這也都是常態。

因此,民調永遠都會為人所用。
這是不可能避免的原罪。

> 我認為是過於偏頗了,更甚者,正是因為它好用且有效,你才會撰寫這篇
> 以期杜絕它被用來操弄選舉,不是嗎?

事實上,民調不可能真正準確。
我所強調的,也不是在於「民調很準確」這點。

事實上,游盈隆自己是民調界的高手,
選前也有很多民調研究者預估他至少會有將近四成的得票,
結果呢?

「統計」與「民調」不能等同視之!

前者可以針對長期的穩定母群進行調查,
但民意隨時都會有波動,
而且,民調把問題只侷限於「投票行為」上,
人的意見與其行為之間的關係,常常有很多其他的變數,
事實上,民調對於民意很難真的準確的預測,
它所能預測的,充其量是投票結果。

誰說「投票結果」就等於「民意」?

事實上,每次選舉後,
多的是研究生拿論文來檢討民調何以沒能準確預測的原因。

> 2.民調之準確性正是因為它能了解選民的態度意向,而非它被用做操弄選情
> 之工具,以致於能估計準確!

這裡,你完全把「投票行為」與「民意」混淆了。
事實上,這兩者應該是不同的概念。

民調本身無法調查賄選買票(包括政策買票)的程度,
但賄選買票卻常常是影響投票行為的重要關鍵。

從「結果」就想推論「原因」,
這是「科學」的自大。

> 的主觀想法主導了),但其實,社會科學的精神不是在單次調查上,相反地,反而是
> 在長期觀察上,多次且不同時點的抽樣,可以使研究者更清楚選民的態度走向,
> 所以就算是選後,民調也一樣有其功效在!

是啊....這是理論上。

市場調查或許會有人作長期研究。
但選舉?少來。
每次選舉的參選人不同,環境也不同,
長期調查只能針對選民的基本盤作了解,
但選舉並不完全都受基本盤影響,
政策、事件、醜聞、....
有太多因素會突如其來地干預民意。

因此,選舉民調的主流還是只在選前作。

郭正亮、游盈隆、陳水扁,
這三人都是民進黨員;
但這三個人分別出來選總統,
難道他們的得票率都會完全如民進黨的基本盤一樣嗎?

用常識也知道不會一樣。

> 每一次地方選舉之後,一定會公佈得票數,歷年的當選得票數自然也就不是秘密,
> 今天就算政府下禁令不准用民調,候選人根據歷年得票數,一樣可以推估自己需要
> 買多少票以使自己當選,所以,重點不在於民調身上!而在於人們對選舉這件事,
> 心中所持之態度!

是嗎?

如果你能單憑得票數就有辦法知道該在哪裡買多少票,
那你真神人也!

光看得票率,你怎麼知道選民對於改變投票行為的意願高低?

你要在你原本得票率高的地方買多一點票呢?
還是要去原本得票率低的地方買?

左營的眷村,與三重的勞工區,
這些地方的得票率很懸殊,
但這些地方難道會因為買票而改投給陳水扁或宋楚瑜嗎?

事實上,臺灣政治今天的問題還是在於選舉。

選舉,只是政治的一部分,
但這卻是臺灣政治的全部。
選舉結束後,臺灣人便不重視政治參與了。

這點,是個文化的問題。

我也很希望能改變這個現象。

問題是:
整天喊著「市民社會」就能提升選民素質嗎?

不說別的,拿賄選來說吧。

在民主國家,
賄選被視為相當嚴重的罪惡;

但在臺灣,
賄選被視為是一種照顧,
是一種地方派系相生的關係。

很多人的票是只認樁腳與派系領袖的,
誰管候選人是誰啊!

請問:有什麼政治理論可以解決這種問題嗎?

沒有。

自由主義從一開始就把這種現象視為是為一種罪惡,
因此並不會正視形成這種現象的真正原因。

我並沒有天真到,
以為改變選舉制度,
就可以徹底解決臺灣的派系政治。

問題是,選舉制度的改變,
或許可以改變選舉文化,
進而,或許有可能改變派系政治。

賄選(包括政策買票)永遠是個經濟問題,
只要成本與利益不成比例,
或者中間的資訊嚴重不充足,
賄選的行為就會減少,
因為這個行為不能確保會得到利益。

同理,政治口水、族群動員、抹紅抹黑,
這些政治技倆也都是個經濟問題;
只要成本與利益不成比例,
或者交易的資訊嚴重不足,
這些行為就不能確保得到選票。

我想,我對選舉制度的改良,目的在此。

另外,一個無法作民調預測的選舉制度,
並不會阻礙學界對於民意的研究;
它所妨礙的,是民間的選舉民調公司。
(一般市調公司未必就會受到影響)

請問:
民間的選舉民調公司最重要的客戶是誰?
還不是政黨或參選人?

學界如果無意以其研究干預選舉,
大可自作自的研究,
預測準確或不準確,
都可以作為日後精進其研究的根據。

真正的科學研究,
從來沒有只求成功的!
事實上,只要操作合乎學界規範,
一個失敗的研究,對於整體科學的進展,
其幫助未必就小啊!

因此,該改變的是政治學者的心態!

一天到晚想要準確預測選舉結果,是何居心?
想要證明自己所學的這套很有意義?

如果只是想證明自己學科存在的價值,
那只要能遵守學術規範,
選前的研究,選後才發表,
不是更可以拿選舉結果來作檢證?
同時還可以探究自己哪裡不嚴謹或有瑕疵,豈不更好?

何必非得事前公佈不可?

想要事前公佈,或許就是想要操作選舉。
既然政治學者也可能是選民,
那她想利用自己的研究來干預選舉,
這也是很合理的。

甚至,想要拿自己的研究,
在學界外頭找個出路,混口飯吃,
這也是很常見的。

因此,只要「民意調查」這東西繼續存在的一天,
就很難避免與政治實務及選舉扯上關係。

如果能夠設計出一套:
在理論上能充分表達人民意見,
但實際上卻難以讓人在事前預測的制度,
豈不是民主政治之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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